试论倪嗣冲与安徽省议会的关系 ——— 以 1916 - 1919 年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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皖省食盐“每年销行四十余万引,每引四百斤。如 能加征八元,分之,则每斤只摊二十八文,以每人 每年食盐七斤计之,则每人每年只担负一百九十六文,为数至微”。而这样一来,安徽每年可得 320 万元,除去短收之数和缉私等经费外,以 300 万元建立因利银行,专门用来帮扶实业发展。“期 以十年,然后停征”,可得 3000 万元。倪认为以此 巨款经营实业,“举凡农田之未垦、矿产之未开以 及纺纱织布一切工艺之待兴者,皆可一一兴办”, 并且在五年之后,用银行所得余利开办教育,一 定能广开民智,精益求精。行之数年之后,必将成 效大著。倪的目的在于“富者因银行之利,兴办实 业,可以保其富; 贫者因富者之利,图谋生业,可 以疗其贫。由富加教,子孙均蒙其福。”[ 3 ] 最终达 到皖人富足,国家强盛。 针对兵焚之余,民穷财尽的背景下,能否实 行盐斤加价的疑虑,倪嗣冲引实例证之,“吾今岁 行军,师过湘鄂之境。宜昌盐价,每斤三百二十 文; 岳州盐价,每斤二百六十文,未闻湘鄂之民因 淡食而致死也。溯之二十年前,皖北盐价每斤三 十余文,今则倍之,皖中、皖南更增至百数十文, 亦未因淡食而致死也。”[ 4 ] 盐,乃日常生活之必需品,亦无代用品,无论
1917 年 4 月 8 日,芜湖总商会各董事开特别 会议,讨论良久,“均持反对主义”[ 7 ] 。后拟具意见 书,函请安庆、正阳、大通三商会一致力争,向省 议会请议。[ 8 ] 安徽总商会也致函省议会,称皖省 正属创巨痛深之际,对现有的各种税收已觉难以 担负,若再增加盐价,私盐必定充斥,民更不堪 命。函中对倪嗣冲关于湘鄂和皖省盐价的论述也 提出了质疑,辩称鄂湘盐价腾贵,“亦不过临时而 已”。最后函中还提出了实行盐斤加价以外的其 他办法,如改良税则、听凭人民自由集股兴办公 司、保护奖劝实业等,“至教育经费不足,或于附 加税内挹注,或向地方绅商捐助,均尚可行”。[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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